《盗墓条记》变身有声书 著作权人诉音频提供者
本报讯以为对方未经允许播放《盗墓条记》在线听书作品,侵占了自己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撒播权,北京龙杰网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听呗FM”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下架涉案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11月15日下昼,北京向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龙杰诉称,2010年6月,公司获得《盗墓条记》作者徐磊的独家授权,取得该系列作品中《盗墓条记1》的声音作品的专有改编权和录制权。后公司将上述文字作品改编成广播剧形式的声音作品《盗墓条记第一部之七星鲁王宫》,北京龙杰公司系该声音作品的著作权人。
2017年6月,北京龙杰发明远誉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远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原告允许且未支付任何酬金的情形下,在其谋划的客户端“听呗FM”不法向公众提供《盗墓条记第一部之七星鲁王宫》作品的在线听书效劳。以为两公司此举侵占了自身的信息网络撒播权,北京龙杰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连忙阻止使用涉案有声小说,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维权合理支出等共计8万元。
15日下昼,该案在向阳法院开庭。庭审现场,二被告公司均体现未侵权,希望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远誉广告有限公司辩称,自己是听呗FM手机客户端的谋划者,但不是涉案作品的提供者。其体现,自己是从有正当授权撒播涉案作品的效劳器上抓取了涉案作品,并据此提供了链接,此行为有正当授权。别的,涉案作品在原告取证之后很快下架,现在已经无法在听呗FM上播放。
该公司称,涉案作品链接来自网络广播电台应用蜻蜓FM,公司与蜻蜓FM运营方签署了《音频资源相助协议》,由蜻蜓FM提供一揽子的作品链接。因此并不是单独针对涉案作品,且相助协议中已要求蜻蜓FM运营方允许其提供的链接作品具有正当泉源。西藏远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则体现,自己仅是听呗FM相关网站的备案主体,但并非客户端的所有者和现实谋划者,只是举行了宣传效劳,不应肩负任何执法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重到,近年来随着有声书越来越多,由其引发的版权纠纷也一直泛起。今年年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吴献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先容,近两年有声书引发的著作权纠纷呈显着上升态势,原告以文字作品权力人为主,案由以侵占信息网络撒播权居多。吴献雅体现,详细司法实践中,有声书的著作权;ぞS龅街捶ü叵到狭恐卮蟆⑹谌ㄌ踉疾环蠊娣丁⒐だ瘫4骅Υ谩⒛谌荼榷阅讯却蟆⑶秩ㄅ獬ザ钆趟隳选⑼灸被咴鹑稳隙ǚ灼缰碌榷喔鑫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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